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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协助做好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认证制度宣传和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来源:CNBM  发布时间:2006-11-0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委(经贸委),国务院各部门(直属机构),中央管理企业:

       为了规范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提高投资建设项目质量和投资效益,增强投资建设项目高层专业管理人员素质,人事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04年12月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认证制度暂行规定〉和〈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10号,以下简称两部委110号文),决定实行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认证制度。该项制度由人事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导、监督,由中国投资协会具体组织实施。考务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同全国统一举行的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相关的考试、职业准入资格考试一起,同属于国家职业资格考试。通过考试,取得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证书的人员,可受聘承担投资建设项目高层专业管理工作。

       2006年9月14日,人事部公布了2007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首次考试定于2007年4月14-15日举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和各地人事考试中心即将实施考务工作。为此,请你们协助做好以下工作:

       一、把两部委110号文件的精神和首次考试时间,通过内部局域网或转发文件、印发简报、刊登内部刊物等方式,向地市发展改革委、经委(经贸委)、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和中央管理企业的下属单位(企业、项目),以及从事投资建设项目的咨询、监理等中介机构、工程总承包、总代理等单位进行宣传,使符合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报考条件的人员,都能尽快获悉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认证制度和首次考试时间的信息。

      二、动员、组织所属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有报名意愿、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积极报考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尽可能为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三、提倡、鼓励所属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制定相关规定,把通过考试取得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证书的人员,作为聘任、选拔或晋升高层管理人员的优先条件之一。

      四、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www.sdpc.gov.cn)固定资产投资栏目、中国投资协会网站(www.iac.org .cn)都已刊登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认证制度的相关内容及报名考试信息,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cpta.com.cn)及各地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将登载考试时间和具体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希望了解详细情况,可登陆以上网站或向中国投资协会咨询,联系电话:010-68096401/68096302(中国投资协会认证部)。

二00六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