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边督边改信息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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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批)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0-09中国建材集团对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相关要求,明确边督边改工作要求和反馈时间节点,及时跟踪、落实、反馈办理结果,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确保办理质量,让群众满意。现将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公布如下: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2ZGJC202009270001 | 位于山东日照市莒县东关镇赵家石河村的中联水泥厂涉及越界开采,破坏当地道路,举报人反映自己在未经通知的情况下,土地被征用,赔付标准未公布。 | 山东省日照市莒县东莞镇 | 生态 |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部分属实。 1、关于“越界开采”,为不属实。 在2017年以前,莒县中联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莒县中联)的确存在向纵深越界开采现象,但已整改完毕。 2017年9月,莒县中联因越界开采受到莒县国土资源局督办处理,缴纳罚款2851.776万元,并主动认识到违采错误,立即开始进一步规范开采行为,严格按照开采方案依规生产(见备查文件1:莒县国土资源局处罚文件及缴纳罚款收据)。 此后,在日照市、莒县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指导支持下,迅速启动了矿山整合工作,将原有8处小矿山整合为2处集约集中的大矿区并向纵深延伸,彻底解决了原有的纵深超采现象(见备查文件2:莒县政府对新设矿区同意的文件),不再存在越界超采现象。故该举报信息应为不属实。 2、关于“破坏当地道路”,为部分属实。 举报的被“破坏”路段,是指在莒县中联矿区内倒运石料而成的一条矿路,即:中联水泥厂西南侧至赵家石河水库坝顶路。莒县中联于9月15日接到东莞镇政府通知,要求对该路段实施挖补整修硬化处理(见备查文件3:镇政府关于道路限期整改通知书)。莒县中联与赵家石河村委达成一致,拟由莒县中联出资将该道路进行挖补整修硬化、绿化。自9月22日起道路挖补整修开始(见备查文件4:赵家石河村沟通函及回函)。举报中所说的“破坏道路”实为“挖补整修道路”,在接到举报之前即已进入整改修补的实施阶段。故该举报信息应为部分属实。 3、关于“未经通知的情况下,土地被征用,赔付标准未公布” ,为不属实。 莒县中联矿山用地,一向经村党员会议或村民大会通过后与之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按县政府《投资合作协议》标定赔付标准(见备查文件5:《县政府投资合作协议》),并信守有偿租赁诺言按年度及时支付赔付款(见备查文件6、近三年赔付款证明)。此后,由村委按土地面积向涉地村民兑现。故从未存在私自征用土地现象。 关于“赔付标准未公布” 问题,该工作一向是所在村委政务公开的内容,村委会表示该问题当时已经在村支委会上一致认可,并在村里公布。故该举报信息应为不属实。 备查文件: 1、莒县国土资源局处罚文件及缴纳罚款收据 2、莒县政府对新设矿区同意的文件 3、镇政府关于道路限期整改通知书 4、赵家石河村沟通函及回函 5、县政府投资合作协议 6、近三年租赁土地赔付款证明 | 部分属实 | 道路挖补整修已于2020年9月29日完成垫层修补,力争在今年10月15日完成土石道路硬化进入养护期,养护28天后实施车辆通行。 | 是 | 不涉及 |